天外天戲院

要獲准進入這棟龐大的廢墟,通行證是「進行一個騎機車的動作」。而我只是一個遊客,當下能夠短暫租用的,只有u-bike。付費租用空間來停放腳踏車,不符合台灣生活的常理。我站在早已失去大門的入口處,感覺有點懊惱。

曾經,廢墟是需要買票才能進入的大型劇院,富商仕紳名流,盛裝在此出入,看戲娛樂,也風雅吟詩,當然,還少不了跳舞、喫茶、喝咖啡。好一個浪漫文藝的日本殖民時代。時代的變遷,劇院不再演戲放電影,其他跟藝文相關的活動,也一概皆無。製冰廠取而代之,此外,還曾經有過鴿舍、釣蝦場,因為劇院挑高又寬敞的空間設計特色,意外的合用。

從我後方,駛來一台機車,沒有一點遲疑的,進入了廢墟之中。那我呢?客氣的開口詢問了顧門口的那人,究竟是那廢墟的合法持有者,還是非法佔用者,我不知道。我的要求被拒絕了,沒得商量。這個收費停車場,是不允許文史愛好者入內窺探的,除非你騎著機車前來。

天外天戲院外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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